株洲市司法局其他事项
株洲市司法局进行了一项机构调整,撤销了市司法考试管理中心,其职责被整合到司法局内部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中,以优化内部管理。
调整后的司法局负责单位如下:
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现为副处级机构,拥有政法专项编制115名,继续承担相关职能。
市公证处作为副处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5名,独立运作。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升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规模为2名,提供全面支持。
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享受副处级待遇,编制8名,致力于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名,致力于回归社会的人员帮助和教育工作。
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中心,虽然机构级别尚未确定,但设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负责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这次调整旨在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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